北京苏融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审计
审计目标: 财务审计真实性指报表反映的事项真实存在,学校财务审计整改报告,有关业务在特定会计期间确实发生,财务审计主管,并与帐户记录相符合,没有虚列资产、负债余额和收入、费用发生额。
财务审计完整性,审计,指特定会计期间发生的会计事项均被记录在有关帐簿并在会计报表中列示,没有遗漏、隐瞒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无帐外资产。
财务审计合法性,指报表的结构、项目、内容及编制程序和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成本计算、销售确认、投资、报表合并基础等方法的改变经过财税部门批准,经过调整后没有违规事项。
财务审计准确性,指准确无误地对报表各项目进行分析、汇总并反映在有关会计报表中。
财务审计公允性指编制报表时,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上前后期保持一致,各种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内各项目之间、本期报表与前期报表之间具有勾稽关系的数字保持一致。
财务审计表达与揭示,指会计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中被恰当地分类、描述和揭示,并对报表使用者关心或会计报表无法揭示的内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揭示。
北京苏融会计师事务所|清算审计
清算审计指企业由于破产、关闭、解散等原因终止,注册会计师对其清算期间的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以及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的审计,由通常包括破产清算审计、合同约定终止清算审计等。此类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税务主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纳税清算,出具完税证明前,也要求注册税务师对企业近三年的纳税情况和清算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计,出具税务清算报告,此类报告必须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又称清税报告或涉税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