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苏融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需提供资料清单
一、会计资料:
1、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12月份损益表,审计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企业财务审计整改报告,未经审核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科目余额明细表---列至较末级。
3、损益类科目总账页复印件。
4、每月2-4张记账凭证及后附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5、银行对帐单(全年或年末)复印件及银行余额调节表;现金盘点表;存货盘点表。
二、其他我所需留存的资料(以下为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1、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含增资报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前后的。技术监督局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件)。
2、如为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执行的相关行业会计制度。(可选择提供)
3、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4、如享有税收优惠政策,需提供减免税相关批文。
5、如有已经报税务机关备案的税前扣除项目,审计,需提供相关项目复印件。
6、如有重要经营合同需提供:如房租合同、供销合同、大额买卖合同等。
7、如有关联企业,需提供关联企业名单。
8、如上一年度有审核报告,行政单位财务审计,还需提供上一年度中介机构出具的纳税鉴证报告。
9、如为**企业,需提供**企业审批表。
现金流量表审计内容
(1)检查现金流量表是否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的规定编制。
(2)检查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是否恰当。
(3)检查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活动中现金流入流出量的计算是否完整、准确,与有关的会计资料和报表的记录是否相符。
(4)检查是否正确计算汇率变动对外币现金流量的影响。
(5)检查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对企业财务状况或未来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的重大投资活动、活动(如以长期投资、偿还等)是否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加以说明。